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
1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
2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3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
4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5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6商标局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局可以主动直接撤销
你所谓的使用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还是作为非注册商标
(TM)使用。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话,那么你的使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并有潜在的侵权风险。如果作为非注册商标那么可能会碰到如下问题:
个人认为你这个无效的最大可能性是被人提出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这是商标策略中最常用的两种方式。
如果是被人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了的话,对方肯定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与你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对方商标已经成功注册,那么你再使用该商标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注册权。
如果是因为“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撤销了你的商标的话。因为,根据上述条款基本可以推定你的商标已经对对方相应权利够成了侵权,如果你继续使用该商标那么会侵犯他人相关权利。
综上而言,我个人不建议再使用该商标,以免侵犯他人相关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商标被商标局宣告无效了之后,那么这种商标一般在期限之内就不能再进行使用,如果没能依法进行办理,而使用此商标的话,那么就会很容易造成违法的情形,同时也会容易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样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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