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的公民,如果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经过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可以签注延期意见后落户;
2、如果不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借着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原件,为其恢复户口。
一、户口迁移证办理的程序如下:
1、去要落户地开准迁证;
2、拿着开出来的准迁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销户证明;
3、拿着销户证明和准迁证证剩下的一联去要落户地落户即可。
二、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总之,户口迁移证过期则属于无效的证件,公民需要重新带上相关资料以及迁移证原件到相关户籍部门办理续证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情况下准迁证到期可以续签一次但是不可以超过30天。
户口迁移证过期未落户
我国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称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因此,户口迁移证过期先重新到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然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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