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人找不到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1、直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在起诉之前,债权人最好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在执行阶段才能实现债权。
2、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并且起诉后债务人不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起诉保证人,用保证人的财产承担债务。
一、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
1、一般担保责任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担保责任的责任是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或者担保物权未能执行之前,拒绝债权人偿还的请求。连带担保人没有这种权利;
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或者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是否要替债务人还钱
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照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替债务人还钱。
如果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主必须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只有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欠债人或者担保人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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