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令人发指的虐待案件。被告人柯炳辉于2005年犯失火罪、故意伤害罪被连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2009年1月刑满释放以后,因认为其判刑系其妻赵某导致,且其妻患病、生活难以自理,遂嫌弃其妻,经常打骂赵某。最终将赵某虐待致死。为此,等待被告人柯炳辉的将是漫长的六年刑期。4月6日,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2009年8月间,柯炳辉趁给赵某洗澡时,用热水将赵某的背部烫伤。9月16日8时许,柯炳辉回家见赵某把锅内的水烧干而忘记放米,遂抓住赵某左手,将其从橱房的凳子上拽至旁边的柴火堆,赵某右腿撞到一大木头,致赵某的左肱骨及右股骨上段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后柯炳辉将赵某拖至自家门口的坪里用竹篾殴打,并将赵某扔至村小道处置之不理。因村干部及邻居的干涉,柯炳辉将受伤的赵某先后转移至其家猪寮及老祖屋的牛棚内,因一直未采取救治措施,被害人赵某因饥饿和伤痛,于2009年9月28日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炳辉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妻子经常以打骂、冻饿、不给治病等方法,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被告人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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