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税票是什么
免税发票一般用于下岗、残疾、失业人员等从事的餐饮服务行业,享受国家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由税务部门向其提供免税发票。
所以消费者到此类场所就餐,经营者只能给付免税发票,同时,免税发票不参加即刮即奖和二次摇奖活动。由于免税饮食行业已享受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实现税收收入,也就没有财政匹配的奖金来源。因此,免税发票不参加即刮即奖和二次摇奖活动。
二、免税票怎么算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定,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选适用税率。
会计处理建议如下:
如果销售的项目部分免征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就是要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对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普遍采用销售额比例法,即用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具给买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该是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合计数,并且按合计数收取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再将销项税额中的金额作为免征的税额进项结转,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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