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符合以上情况的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以下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情况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但又不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1.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
2.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3.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或者其他重要利益的倾向;
4.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其他可以作为犯罪情节的证据。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取保候审,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和教育,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等情形。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和教育,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犯罪嫌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或者其他重要利益的倾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其他可以作为犯罪情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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