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也会进行调解。不管是第一次起诉还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进行调解,但如果是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则不会进行调解。
一、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但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如果法院调解离婚,一方不签字的,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不想离婚应该多久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不存在上述情景,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则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三、可以让女方不同意离婚吗?
女方是能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女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和对方协商也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调解;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