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法律明确指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先于法定继承的。所以有遗嘱的话应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先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法定继承的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谁继承。
所以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屋,继承房屋要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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