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公安机关都应当受理、登记、认真查处。符合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罪各省市的量刑标准不同,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撬门破窗人室盗窃、扒窃、使用刀具等或携带凶器盗窃的,无论盗窃财产数额如何,都是刑事案件;从上面可以看出,遗失物品的数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水平。只有达到当地盗窃数额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调查。如被撬门破窗人室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如何,均为刑事案件。当然,我们所说的丢失物品必须由第三人介入,导致物品所有人丢失。如果物品所有人因自身原因丢失,公安机关不会立案。
个人物品遗失的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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