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诉离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事人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是第一次上诉离婚,人民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第一次上诉离婚,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
有什么情况不能上诉离婚的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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