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发现婚姻另一方有出轨情形的,应当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如果想再去诉讼离婚的形式,证据是准备充分且由说服力的。
离婚和出轨判决有什么关系
出轨行为涉嫌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就与离婚判决有联系。法院判决离婚的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则法院应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全文6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