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失劳动力与神经病病人结婚有什么待遇
各地方补助政策不同,这你可以向当地残联咨询。
如果有残疾人证,是重度的可以享受重残低保525元,托安养等,每年免费服药500元,轻度的在就业年龄段的可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每月525元,每年免费服药500元,发病时可以免费住院。
二、残疾人结婚有什么政策
目前并没有对于残疾人结婚政策的规定
但是规定了不能够结婚的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重症精神病等,所以残疾人只需要符合结婚条件的话,就可以与健全人一样,都可以结婚,并没有特殊的政策规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1、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发作期,未完全缓解。2、症状虽已缓解,但稳定性差的病人,即间歇期短,易于反复的病人,不可急于婚恋。严重的癫痫患者、高度智能缺损者。
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对于精神病患者,法律仅限于禁止未治愈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因为没有正常的认识能力,也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履行婚后应尽的义务,在未治愈前也是不能结婚的。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都不能结婚,但对某些轻度的、间隙性精神失常者,只要对方完全了解病情并双方自愿,应允许结婚。因为生理缺陷而不能性交,未经治愈也不应结婚。若双方均有生理缺陷,仍要求结婚,相互可以依靠,那么可作为例外准予结婚。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公民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方面的疾病时,往往都是不允许结婚的。而很多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患有不以结婚的疾病,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而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在结婚登记之前可以先做一个婚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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