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济诈骗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2、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3、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成立诈骗罪之后的处罚,一般是参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或者诈骗情节来进行处罚,当然在《刑法》第266条中,就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也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对诈骗数额的认定其实也不太一样。而相关司法解释中,也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在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地关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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