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8-09 15:32:52 1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和流产上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男方不存在过错的,受害者和行为人对发生损害都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双方分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未婚先孕犯法吗

未婚先孕不违法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虽然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牵涉到许多问题,例如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孩子的抚养等,建议双方可以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保护孩子及女方的合法权益。

未婚先孕会不会罚款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9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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