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子女作为父母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依法享有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死亡后,孩子可以基于父母死亡的事实而取得对父母房屋的继承权。
一、如何界定继子女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中所体现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应当拥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并已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
二、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这个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孙子也是有机会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当孙子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的,孙子可以代为继承其爷爷的遗产。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先于被继承人而死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发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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