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不一定被判刑,也可能被罚款,视具体情况而定。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中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物种生物、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2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2000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使用禁渔工具或者禁渔方法捕捞的;(四)禁渔期间使用禁渔工具或者禁渔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渔工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般如何量刑
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拘役最长为六个月,管制最长为两年。本罪指的水产品是指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水产品,非法捕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不构成本罪,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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