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数量比较少,但是,越是以少量的证据来证明一个特定的事实,并要求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就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于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审查除要遵循各类证据的一般审查方式、方法外,还需要对其中的特定要素进行重点审查,以确定该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资格,进而考察其证明力,以及在证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上述问题涉及证据审查顺序,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证据审查顺序对证据审查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刑事案件的办理要求全面审查证据,作为一名案件承办人不可能只审查部分证据,或者只审查部分证据就评价案件事实成立与否。其实不然,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确实应当遵循审查顺序,相对而言,应当首先审查血样提取登记表和鉴定意见。
一、构成醉驾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罚修改为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1、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其逃生认定为逃逸,构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乘客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民事责任:赔偿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伤者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
赔钱是民事责任,判刑是刑事责任,赔钱仍会判刑,但法院可以考虑由于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而适当从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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