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法律相关规定
时间:2023-03-06 21:10:27 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一、信用卡分期手续费追回可以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银行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欺诈等方式扣取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

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取是合理的,对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的收取必须按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也就是说按照只要不超过这个标准都是合法的,所以信用卡选择分期还款手续费一般是不能追回的。

但是,有一些银行投机取巧,比如说给持卡人审批了多少的备用金放在信用卡了,用不用都没什么关系,到了还款日系统自动用备用金来分期偿还信用卡账单,并且还收取了一定的手续费用,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收集证据追回手续费的。

二、信用卡没有能力偿还会产生多少利息

1、信用卡刷卡以后,在免息还款期中,是不会被收取任何利息或费用(免费还款期一般最长为56天,最短为30天);

2、在免息还款期限中未能按时还款,但是在免息还款期最一天的所在月份还款,信用卡发卡银行一般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每天)收取欠款利息,计息天数是从刷卡日到还款日之间的天数;

3、在免息还款期限中未能按时还款,一直欠款的情况下,信用卡的费用计算方式就有了新变化,增加了违约金(按欠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每月都要收取),同时每天万分之五的欠款利息会按照复息计算,每个月的欠款利息+违约金+欠款本金的总额,滚到下月全部变成本金重新计算违约金和利息。这就形成了信用卡欠款利息的循环计算。

三、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要坐牢吗

不一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并且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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