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检察院不会出面调解,检察院只负责在公安机关移送之后,决定是否审查起诉。
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是一个月以内。若是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若是改变管辖的,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期限。
行为人造成让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公诉有案底吗
不一定,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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