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如何处理。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为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终止的有效性。合同终止后,合同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已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房屋性质向对方要求赔偿合同。在个别情况下,买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货款两倍的赔偿责任。由于单方解除合同需要严格的法律条件和一定的程序,不当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将构成违约。因此,如果买受人要与买受人解除合同,应事先咨询专业法律,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使权利。
如果另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通知另一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告终止。”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程序。通知送达后,对方提出异议的,主张解除合同的人对解除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必须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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