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二)身份证明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的租赁合同亦可)。
(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二、其他相关内容
凡申报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申请条件,即到即受理并从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
办事需提交材料
1、填好的《广州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等出具的能证明居住地址的证明);
5、办理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时,照片可到有二代证资格的照相馆照相,并凭回执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一次办居住证不花钱,之后要是损坏了要补办的话,需要工本费20元。
广州居住证办理地点: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需办证或到期换证的流动人员和用工单位,按正常办证程序,到暂住地所在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凭证,之后再领取证件(具体时间待通知)。流动人员凭办证回执及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可享受居住证和IC卡暂住证规定的所有权益及公共服务。
全文7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