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审后就一定要坐牢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诉机关是检察院,检察院在公诉之后不一定会进行判刑。对于情节轻微并且危害不大,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犯罪已经过了相应追诉时效期限的,也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已经追究了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或者是不进行起诉。
二、被判了刑的人都要进监狱服刑吗
一、被判了刑的人都要进监狱服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除死刑是剩夺人的生命权外,其他几类都是限制人的人身自由。根据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和程度由轻到重依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其中对管制实行社区矫正。若被判处管制,即不必到监狱服刑,不用实行关押,而是依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也就是说,只是限制一些人身自由。
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与附加刑。在主刑里面,若是被判管制的话,虽然也是被判了刑,但此时需要进行社区矫正,而并不用到监狱服刑。就附加刑而言,要是被单处附加刑的话,则此时其实也不是要在监狱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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