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原则,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注意,已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需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提未决诉讼,最后转入未分配利润,只要不调整应税所得,无须做纳税调增。待实际发生支付未决诉讼时,允许税前扣除。
诉讼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可以。依据税法的“实际发生”与确定性原则,税法会按照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或有事项或有资产税收上不予确认。已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需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提未决诉讼,最后转入未分配利润,只要不调整应税所得,无须做纳税调增。待实际发生支付未决诉讼时,允许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诉讼费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因进行诉讼、仲裁或者行政机关处理,需要向人民法院支付诉讼费或者进行行政复议,可以依法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税前扣除诉讼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是在纳税人发生法律纠纷,需要进行诉讼、仲裁或者行政机关处理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税前扣除。其次,必须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诉讼、仲裁或者处理。此外,必须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诉讼、仲裁或者处理。最后,必须是由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进行处理。
如果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诉讼费的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前扣除诉讼费的金额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诉讼、仲裁或者处理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总之,税前扣除诉讼费的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纳税人依法进行操作,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
税前扣除诉讼费政策需要纳税人依法进行操作,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法律纠纷、合法范围内、规定期限内、由法院、行政机关处理的条件。税前扣除金额有限制,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诉讼、仲裁或者处理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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