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监护人或者户主要去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如果超过一个月,再去申报户口,除了需要以上的材料外,还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3.其他相关材料。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5.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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