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应包括借据、欠条等书面凭证,以及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2、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等书面凭证。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追讨欠款要哪些证据?别错过这些关键点
追讨欠款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应尽可能完整、真实且与欠款事实相关联。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可能影响证据的效力。在收集证据时,应尽可能详细记录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和证明内容,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总之,在追讨欠款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等书面凭证,并提供担保人、抵押物等证明材料。同时,证据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可能影响证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