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时间可提前但不可推迟。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例如,车辆年检有效期为8月,参加年检的车辆可在6月至8月这三个月内前往车辆检验中心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车辆所有人将会被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因此,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但不能推迟。
相关知识:车辆年检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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