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叛逃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一、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有什么?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只要求有叛逃行为(但需要具有足以造成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程度),而无需实施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投敌叛变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经实施,即符合立法拟制的抽象危险犯的犯罪构成。
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本罪只要求行为人实施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即可,没有规定必须是敌对势力或敌占区域;而投敌叛变罪则要求行为人实施叛变行为所针对的必须是敌对势力或者敌占区域。
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均可构成。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保护的并非是特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投敌叛变罪也并非仅为公民对国家的忠诚义务,此二者不是区分两罪的标准。
二、叛逃罪如何量刑处罚?
1、犯叛逃罪的,根据《刑法》第109条、第113条和第56条的规定处罚。
2、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根据《刑法》第56条、66条、113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之外,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无论何时再犯本罪的,成立特别累犯,从重处罚,且不适用假释的规定。
任何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包括了四个方面,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这四个方面的内容肯定是有一些差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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