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大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一)著作权
我国的著作权按照性质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与人身性密切相关,因此没有限制保护期限,即作品受到法律的永久保护。而由于鼓励文学发表和大众对文化更新要求,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期限。总的来说,当作者是公民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平和死后的50年,戒指于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当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品发表后的50年。对于电影等作品,由于其更新快,其保护期限均为发表后的50年。
(二)专利权
我国的专利权大体上分为三种,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可见,专利权保护期限显著短于著作权,这可能是基于社会对技术的渴求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三)商标权
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超过10年申请的商标就过期无效,需要继续使用则必须再次申请。
二、保护期限是否允许续展的规定
结合三大知识产权法,我们可知,我国著作权和专利权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过了保护期限能否续展延长的问题,这一定程度上是基于促进文化发展和产业创新的考量。而由于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商标权,法律鼓励并支持续展,《商标法》第38条第1款就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未能在期满12月内申请续展也并非失去机会,申请时间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限内可申请商标续展。
三、三大知识产权关于优先权的规定
(一)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的享有不以发表为前提,创作一经完成就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如果作品首先在外国出版,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这是对于出版优先权的规定。
(二)专利权
针对国内优先权而言,除了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都是12个月,即在中国申请专利后,12个月内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则以第一次申请日为向国家知识产权申请专利的日期。对于国外优先权,结合《专利法》第29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自第一次申请12个月内、外观设计自第一次申请6个月内享有优先权。
(三)商标权
依《商标法》24条,自在外国提出商标申请6个月内,又在国内以同一商品同一商标提出商标申请,享有优先权,即将在国外的申请日视为在国内的申请日。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