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随意辱骂他人的可能会构成侮辱诽谤罪,如果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二、骂人被打了警察怎么处理
骂人被打了警察的处理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于社会危害造成较小的,一般派出所是教导,罚款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长时间不断的辱骂,而且严重的引发打架事件的,对于伤情的判断需要支付医药费赔偿的赔偿金额等。
三、辱骂警察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辱骂警察一般是不会构成妨害公务罪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但是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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