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四种情况,分别是购房并使用房贷、一次性付款购房、自建大修自住房和装修、租房。每种情况提取额度不同,但都受到实际支出和年房租总额的限制。用户需了解自身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来说,如果用户购房并使用了房贷,就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是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他们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每季度或每年提取公积金,需了解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每月或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每季度或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方式和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因此,每季度或每年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规定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按月、每季度或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具体提取方式和比例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需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总之,每季度或每年提取公积金需要了解具体规定,并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来说,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季度或每年提取公积金需要了解具体规定,并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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