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流程: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实。二、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并存入投资资金。三、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四、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明。六、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7、在开立验资账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立公司基本账户。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家税务局办理公司备案和报税事宜。所需材料包括: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全体股东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清算组由谁成立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自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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