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可以起诉离婚,但法院是否判离需要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怎么起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原告需要就根据诉讼请求提交相应的证据作为证据;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就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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