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一般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用较大的字体写欠条。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谁或者单位什么,数量多少,还款日期要注明。付款:付款应签署借款人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个人签名,这是个人出具的借款规则。同时签署欠条日期,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要加盖私章。
借据通常由哪三部分组成
借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如果没有签名或盖章,则无效:
1、标题。借条的标题通常由文字名称组成,即借条一词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较大。也有人在这个位置写暂欠或今欠字作为标题,但这个标题正文写在下一行的顶格;
2、正文。借据的正文应写明欠谁、单位、数量,并注明还款日期;
3、落款。签署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据,需要签署欠方个人姓名。同时签署借据的日子。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加盖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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