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夫妻投靠迁户有何规定
在上海,想要通过夫妻投靠将外地户口的一方迁至上海也是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的,且不同身份的外省市人员通过夫妻投靠落户的要求也不一致。
1、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外省市人员,即普通的外省人员,需要年满35岁,夫妻之间存有10年的婚姻,才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
2、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外省市人员,需要与上海当地人员有满7年的婚姻才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
3、与上海市残疾居民登记的外省市人员,在婚姻年满5年后才可将户口迁至配偶户口所在地。
二、上海夫妻投靠迁户手续
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本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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