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心”登记以下要件后,“A卡”持有人可以到相关部门刷卡快捷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为减少办理次数,提高服务效率,建议将人才所办事项要件尽量一次性登记提交。)
一、关系接转
外省市调入人员行政关系接转
1.个人档案;
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
1.在“中心”设立高层次人才集体户。人才可落单位集体户、高层次人才集体户或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须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及落户地集体户首页。
2.人才携随迁配偶及子女落户的,应在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合法住所处落户,须提供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子女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男方带非婚生子女的或出生医学证明虚假的,须提供本市司法DNA鉴定)。
3.人才可落近亲属名下合法固定住所,须提供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人才公寓,可以作为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地。
三、居住登记()
境内来津人才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可在“中心”刷卡办理居住登记;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可在“中心”刷卡办理居住证。
四、社保卡
下载并安装“天津社保卡”客户端程序(www.tj.lss.gov.cn,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后,可以申领社保卡。
五、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到所属区县、部门、单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六、子女入学
(一)幼儿入(转)园
1.幼儿出生证;
2.保健手册。
(二)小学阶段转学
需提供原外省学籍所在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含全国学籍号)
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在本市入学的,还需提供儿童保健手册。
(三)初中、高中阶段转学
需提供原外省学籍所在校上级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学籍号)
(四)引进人才外国籍子女上国办学校
1.学生本人有效护照、签证、旅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国(境)外出生证明;
3.在津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4.外国人住宿备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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