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醉驾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醉驾标准是: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80mg。一百毫升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八十毫克的驾驶行为,就已经构成了醉驾。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然后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五年之内不可以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二、醉驾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1、醉酒驾驶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虽然醉驾在《刑法》中入刑了,但是之后又出了相关规定,醉驾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不认定构成犯罪。这个时候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行政责任是免除不了的。而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的,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醉驾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极大的威胁,并且在饮酒的状态下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一定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是十分严格的,不仅会被拘役、处以罚金,还会对车辆进行扣押并且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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