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和离异儿媳
时间:2023-06-11 17:05:17 3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王先生与孙女士结婚之前,王先生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王先生在该房屋交付入住后即与孙女士结婚,并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里。后王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上述房屋归孙女士所有。但半年后,王先生的父母却将孙女士与王先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孙、王二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约定无效,要回上述房屋。日前,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王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房屋归孙女士所有。

庭审中,王先生的父母说,王先生在购买房屋时并没有出资,购房款都是父母出的,而且离婚时王先生还没有取得产权证,无权把房屋给孙女士。而与前妻孙女士一并坐在被告席上的王先生,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的父母出资以王先生的名义购买房屋时,王先生与孙女士并未结婚,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先生与孙女士离婚时,一并将既不属于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楼房协议确定归孙女士所有,缺乏法律依据,也侵犯了王先生父母的财产权益,故判决离婚协议中有关处分该房屋的内容无效。

孙女士想不明白,明明离婚时王先生已经把房子给了自己,怎么现在又要回去了呢?于是,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中院认为,王先生的父母以王先生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王先生即为所购买房屋的购买人。至于购买款的来源,是另一法律关系。虽然王先生尚未取得产权证,但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等证据足以证明权利人是王先生,因此王先生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进行处分是合法有效的。一中院最终判决驳回王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婚房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新时间:2024-01-17 15:30:19
查看婚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婚房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房产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和离异儿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房产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和离异儿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