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可以在两个单位同时交。公积金的缴存是根据与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发放当月工资而定。而一位职工只能同时与一家单位建立实际的用工关系,所以不可能在多个城市同时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己可以交公积金吗,如何交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但是需要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不能直接缴存到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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