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
一、交通事故拒赔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协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受害方应当尽快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肇事方及投保保险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有权要求肇事方及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上述赔偿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不区分责任比例全额赔偿,超出部分由肇事方投保的商业三者险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仍不足的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应积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如何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解决方式有: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民事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
2、可以起诉,侵权人和车辆保险公司被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范围内赔偿,侵权人赔偿不足;
3、诉讼费由原告提前支付,可以要求被告在起诉中承担。胜诉后,法院将作出判决。证据确凿的,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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