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件情况及内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如果公民由于一些自身的原因拒绝在侦查或者是检查案件阶段不予作证的话,也不可以进行强制。只可以通过疏导教育,令公民出面作证。如果公民一开始答应作证,但是在审判阶段时又反悔不出庭作证,那么法院可以通过强制训诫等请证人出庭作证。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证人出庭作证,那么警察将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民事案件中,负有作证义务的证人,未出庭接受双方质证,其真实性对于合议庭的判断有一定的影响,法官可以认为该证人证言真实性有问题,而不采纳该份证据。
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由于刑事诉讼关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剥夺问题,法律对有作证义务的证人出庭作证有强制性的要求,证人拒不出庭的后果有两个,一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二是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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