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法
时间:2023-05-30 11:14:15 1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法:

1、单位经办人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2、单位应当逐月将代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及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凡未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资金都不能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不受国家保护,也不享有相关政策待遇,私自储存职工公积金的单位是违规行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给予处罚。

3、市本级及辖区(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采取逐月由财政代缴的办法,即每月20日将代缴资金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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