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储值卡(以下简称ETC储值卡)的使用管理,提升服务品质,现就我省ETC储值卡余额处理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用户名下有多辆车,其中部分车辆办理注销后,其卡内余额自动转入该用户帐户,由用户自行分配至其名下其他车辆。
二、用户名下所有车辆均办理注销后,其账户余额可转至我省其他储值用户。业务办理时由转出方提出申请,且一次性将账户余额足额转出,转存金额不再另行开具发票。
具体办理流程:
1、个人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存证明原件到指定服务网点办理。
2、单位用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存证明原件到指定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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