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上约定仲裁,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了。如果当事人欠款被仲裁,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欠款会不会被跨省抓捕
1、不一定,要看欠款具体事项是否涉及犯罪而定,涉及犯罪的,在公安、检察、法院作出拘留、逮捕决定后,只要侦查机关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即可进行抓捕,当然抓捕需要符合法定程序。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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