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未被支持,分居一年后再提起离婚的应该判决离婚。当然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应该判决离婚。
一、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会如何去判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同意无关。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并且能够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的后果:
1、如果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双方关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2、如果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对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则不会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感情不和想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感情不和想离婚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下列情形可认定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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