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元1条当街卖
2月12日,大队接到春城好网民线索举报称,在景星花鸟市场有摊位销售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瘰螈,并提供相关证据。接报后,警方立即对线索进行排查,13日上午,民警在该市场查获蝾螈68条,并将涉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查获的68条蝾螈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瘰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供述,这批中国瘰螈是他从外地购买到昆贩卖,每条售价为10元。
2021年2月5日,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瘰螈被收录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民警表示,当时,警方到花鸟市场进行过宣传,并向商户下达了《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告知书》,要求商户签字确认。张某就曾在告知书上签过字。
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五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贩卖保护动物量刑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属于情节严重,比如贩卖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或是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等的,一般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加处罚金。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贩卖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是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等情况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再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如何举报
贩卖野生动物可以到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举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关于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是: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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