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驾致朋友死亡同桌7人被判,如何确定责任
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并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案件的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而共同吃饭饮酒的人中,明知驾车者醉酒的情况下,不劝阻其驾驶机动车,应当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丧失意识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劝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感情深、一口闷”“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干了这杯!”……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多了,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第二种是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其喝酒。譬如,对方患有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如果大量饮酒会诱发此病的发作。在这种情况下,强行劝酒需要承担责任。
第三种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意识或者失去自我行为能力,无法自行安全回家时,酒友或者酒局的组织者应该安全将其送到医院或者家中。如果饮酒者因未被送回家而引发意外受伤甚至死亡,酒友或者酒局的组织者需要担责。
第四种是有关酒后驾驶的。饮酒者酒后要驾车,酒友们未加劝阻,从而引发意外或者其他事故的,酒友需要担责。除了驾车,饮酒者在酒后进行游泳、洗澡、剧烈运动等行为的,酒友未加劝阻而引发意外的,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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