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并处罚金。
黑社会组织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生活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我国刑法第294条的规定,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所谓组织,是指通过策划、招揽、引诱、拉拢、胁迫、调配等行为倡导、发起、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居于统率、支配地位,对该组织起策划、决策、指挥作用。所谓参加,是指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而仍予以加入的情况,包括积极参加,也包括一般性的参加。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立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