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指的是行为人或者是单位违反了海关管理规定,及国家关于固体、液态以及气态废物相关的管理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和检查,将境外的固体、液态以及气态废物运输境内的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行为人或者单位逃避海关监管和检查,将境外的固体、液态和气态废物运输境内,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对于单位犯本罪的,除了对单位作罚金处罚以外,还会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
走私废物罪有关认定标准
司法机关认定走私废物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则既构成走私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二)划清走私废物罪口用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三)主要考虑三点:一是罪状与罪名有密切联系,必须严格根据刑法分则条文中对罪状的描述来确定罪名。但罪状并不等于罪名,罪状包含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罪状之中,是对某种犯罪的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状与罪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四)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废物罪的共犯论处。
(五)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废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9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