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适用于下列情况:
1、遗嘱未处分或者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2、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涉及的那部分遗产。
3、遗嘱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后涉及的遗产。
4、遗嘱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遗赠人丧失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产继承中有关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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