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的一方是否可以撤回离婚的申请
协议离婚的一方是可以撤回离婚的申请的。具体时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协议离婚本人不可以不到场。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机关是哪个部门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经过审查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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